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资讯

联系方式

行业资讯 / NEWS
重庆市聚力开展酒精检测司法鉴定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18-08-13    访问:3018

为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陕西省司法厅严肃查处陕西汉中汉辉法医司法鉴定所违法违规案件情况的通报》精神,我市司法局积极开展法医毒物酒精检测司法鉴定专项检查活动,于3月起,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法医毒物(酒精检测)司法鉴定专项检查活动。

一、强化基础工作,情况摸底到位。一是收集基础信息。今年3月,全市具有法医毒物司法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对其从事酒精检测的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助理人员,仪器设备,近三年的案件,内部管理制度和采用的技术标准等进行了信息收集,掌握基本情况。二是找准检查重点。加强研究,明确检查目标,统一检查内容,强调检查重点。三是制定检查方案。确定了按步骤分阶段自查与检查的工作方式,采取检查司法鉴定机构情况和听取司法鉴定使用单位意见相结合的方法,检查更具针对性,确保检查实效。

二、加强统一部署,专项检查到位。市局司法鉴定工作管理处同市司法鉴定中心抽调人员组建了3个检查小组。按既定实施方案,在各司法鉴定机构按照专项检查活动要求完成全面自查的基础上,于3月15日至4月15日对全市具有法医毒物司法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了酒精检测专项检查。检查过程中,除采取查看现场、查阅相关记录、抽问鉴定人、走访了解等多种形式认真进行检查外,还在检查内容上突出三个重点:一是检查重点部位、重要环节监管制度落实情况。针对2015年酒驾毒驾司法鉴定工作座谈会提出的“三专门”“两快速”要求,检查组对专门的司法鉴定质量负责人、司法鉴定人、专门助理和实验室操作人员的人员设置情况,对案件的快速检测、快速处理的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还对现场委托受理和鉴定材料的封装、流转保管、退还等重要环节的工作流程进行了重点检查。二是重点检查实验室和采用酒精检测方法及技术标准情况。对相关司法鉴定机构的仪器设备配置、检定和校准情况、血液中酒精含量测定适用的检测标准及规范、检材受理程序及流程、乙醇标准物质及证书、实验室标准溶液配制及检材保管流转记录、实验室环境、仪器运行情况及作业指导书等进行了检查。三是重点检查近三年案卷质量。精心组织法医毒物专家和管理干部共同检查,对案卷的实体,程序及档案管理进行了检查。对检测原始记录、数据结果是否与鉴定意见书一致、原始记录中纸质色谱图的进样时间、保留时间、峰面积或峰高等信息是否与所用气相色谱仪工作站电脑中保存的图谱一致等项目进行了检查。

三、强化衔接制度,督促整改到位。一是加强司法鉴定使用单位衔接制度。4月3日,为进一步了解法医毒物酒精检测司法鉴定使用情况,市司法局组织召开了“法医毒物(酒精检测)司法鉴定工作联席会”,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重庆法医验伤所、重庆市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等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就酒精检测类司法鉴定作了汇报,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高速公路执法总队等相关使用单位对我市法医毒物酒精检测司法鉴定的作用发挥作了充分的肯定,对委托和采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二是督促整改到位。从检查结果看,虽未发现被检查机构有套用图谱、篡改检验数据等违规违法的情形,但在个别机构,内部管理制度的落实,司法鉴定意见书文书格式,档案管理等方面,检查组对查出的问题、隐患及时与被查机构交换意见,现场指出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的原因、提出了整改建议和整改时限,并进行了跟踪督促。各相关司法鉴定机构在4月30日前,针对检查组在专项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和使用单位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结合自身实际,进行整改到位。三是加强了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

专项检查务实、深入细致、不留死角、敢于逗硬,及时查找发现问题、消除隐患,切实提高我市区司法鉴定业务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更好地维护公平正义,确保我市法医毒物酒精检测司法鉴定健康发展。


| 网站地图 | 法律声明 | 公正性声明 | 检测服务通用条款 |

备案号:苏ICP备06021871号-1

©2018 苏州华碧微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苏公安网备:320590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