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九大报告中,习总书记提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随着诉讼案件所涉及问题越来越专业化、复杂化和综合化,司法鉴定工作的难度也在不断上升。如何让司法公正性落到实处,是司法鉴定人的责任和义务。华碧司法鉴定所打造了全国智慧鉴定平台,通过智慧鉴定,使流程信息化、过程智能化、节点公开化,做到全部留痕、可追溯、公开、透明,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司法鉴定的公平公正,使鉴定意见更有权威性,彻底解决这一难题。
记者近日走进苏州华碧司法鉴定所,探访以LIMS信息管理系统为载体的华碧六步智慧鉴定法,如何让“智慧”助力司法鉴定公开、阳光鉴定。
概率计算+案例数据库:鉴定预案开启简易模式
在传统的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仅仅依靠个人的分析和经验来写鉴定预案,这种方式极其容易造成疏漏。而华碧司法鉴定所,早已实现了鉴定预案的科学化、精细化和智能化。
华碧鉴定所编制了一套事实认定的概率计算软件,运用贝叶斯条件概率的计算方法,根据底事件物证特征点与失效机理关联度大小,从下往上计算各个级别的失效机理发生的概率,对产品或系统的失效原因进行定量分析,得出精准判断和结论。
基于丰富的鉴定经验积累,华碧鉴定所在失效分析领域建立了一个目前为止全国*大的案例数据库,并实现每条案例失效分析的流程、定义全部系统化和结构化。华碧将所有案例的失效机理、特征点写成技术规范,截至目前共形成89类,近1000个技术规范。此外,为快速精准的找出失效机理特征点,华碧实验室探索开发出了一套基于人工智能的自然科学语音理解的软件对论文进行读取和抓取,并且制作出故障数来帮助失效分析人员分析产品可能出问题的原因。
通过事实认定的概率计算软件和案例数据库,华碧司法鉴定人只要在预案系统输入鉴定项目,系统根据运用规则,自动生成该鉴定项目的鉴定预案,更智能、更人性化地减少勘验疏漏,确保案件准确且顺利进行。
LIMIS系统:办案智能辅助,自动出具报告
华碧鉴定所从2013年起启用LIMIS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将司法鉴定相关的业务流程、环境、人员、仪器设备、标物标液、化学试剂、标准方法、图书资料、文件记录、科研管理、项目管理、客户管理等等影响分析数据的因素有机结合起来,采用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技术、数据库技术和标准化的管理思想,组成一个全面、规范的管理体系,为实现分析数据网上调度、分析数据自动采集、快速分布、信息共享、分析报告无纸化、质量保证体系顺利实施、成本严格控制、人员量化考核、管理水平整体提高等各方面提供技术支持。
系统经过三期建设,已实现原始记录通过APP实时上传、审核过程全留痕、智能语音输入、自动生成报告等功能。由“人工智能”根据设定的规则对电子卷宗进行全面阅卷,搜索归类、甄别判断出程序、证据、事实等方面存在的疑点和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由鉴定人进行审查办理,得出鉴定适用结论和审查意见,并自动生成相关鉴定意见书,实现智能辅助办案。
鉴定记录仪:勘验全过程录音录像及时备份至系统
“你好,我们是华碧司法鉴定所的鉴定人,为保护你的合法权益、监督我们的鉴定行为,本次鉴定过程将全程进行记录”。通过司法鉴定人随身佩戴的“黑匣子”——鉴定记录仪,现场鉴定的声音和影像被全部采集、固化下来……
2017年,华碧司法鉴定所为所有一线鉴定人员统一配发了集“录音、录像、拍照”功能于一体的鉴定记录仪,要求鉴定人“出勤必携带、鉴定必使用”,如实记录鉴定过程,自觉规范鉴定行为,推行“阳光鉴定”。
鉴定记录仪体积小、重量轻、使用灵活方便,具有防水、抗震的优点,在司法鉴定中有效发挥了“三大功用”,受到了一线司法鉴定人的普遍欢迎:一是有助于规范司法鉴定人的鉴定过程。二是可以保护司法鉴定人的权益和安全。一线鉴定人被诉讼当事人误解引发不实投诉的情况在各地时有发生,通过记录、固化鉴定过程,一旦出现投诉或争议,可以作为有力的现场证据。三是取证变得更加方便快捷。以往鉴定使用的是数码相机,需要专人或双手来取证记录。而鉴定记录仪集成了“摄、拍、录”多种功能,还能佩戴在身上,有效解放了双手,提升了鉴定效能。
无人机:鉴定取证新神器
由于鉴定调查的需要,鉴定时需要对鉴定现场进行勘查。一些大型事故现场、高速公路事故现场、大型装备、高塔、厂房……常规方法难以勘查全貌,还伴随一定的危险性。目前现场勘查主要是以人工方式勘测与记录,这种方法一方面所用时间长,另一方面容易出现数据的漏测漏标和错标。
华碧司法鉴定所在2017年购买了无人机,并在多个安全事故和交通事故鉴定案件中,使用了无人机航拍,获取了事故的全貌,还原了事故现场的真实痕迹。
无人机是解决“取证难”问题的利器,它用于快速固化现场信息,*大程度减少鉴定人的劳动强度,提高现场勘测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成为司法鉴定人提升办案效率的有效助手。
司法鉴定视频直播:确保鉴定过程公开透明
无需到实验室现场,即可通过司法鉴定视频直播平台,实时了解司法鉴定的全过程。这是华碧司法鉴定所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使司法公开更便捷、更彻底的一项创新探索,也是全国司法鉴定机构的首次尝试。
华碧司法鉴定所在实验室内安装高清视频监控系统,运用同步录音录像、网络直播等技术,实现了实验室及司法鉴定过程全程留痕、公开。当事人可通过两种方式查看直播视频:现场体验,只需进入鉴定机构内设置的视频直播接待室即可现场观看;网络体验,可通过特定账号密码远程登录直播网站观看,即便错过直播还可观看回放。司法鉴定视频直播平台的开放,更具真实性与参与感,当事人切实感受到了司法鉴定过程中的公平公正。
远程视频听证
由于鉴定调查的需要,鉴定往往需要对鉴定现场进行勘查。勘查现场必须要有法院、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和鉴定人同时在场见证。鉴定时,为了沟通协调双方当事人、法官和鉴定人共同的在场时间,往往需要数天甚至几个月,导致鉴定延期,从而影响审判效率。特别是异地案件,还要经受旅途劳累并承担差旅费用。而法院案件众多,法官数量有限、精力有限,法官往往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用来协调,远程视频听证实现了事半功倍。
华碧“智慧鉴定”平台推出的远程视频听证系统,实现鉴定机构与当事人和法院的三方实时对接。经法院及当事人双方允许,即使法官或当事人一方不在现场,也可以通过手机或电脑实时接入到远程视频听证系统,全程参与鉴定过程, 减轻了当事人的经济负担和法官参与鉴定听证的时间,节约了司法成本和资源。而且整个远程听证过程都有录像录音,现场的真实情况、鉴定材料的提取过程,鉴定人的问话、被询问者的回答、甚至视频现场每一个参与者的面目表情都能还原,全程公开透明,可追溯,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司法鉴定的公平公正,出具的鉴定意见也更有合法性、客观性和权威性。
7月13日,因一起汽车生产线仲裁案件需要,华碧司法鉴定所与重庆仲裁委取得联系,并征得重庆仲裁委同意后,借助远程视频听证系统,通过网上视频启动司法鉴定远程视频听证模式,实现远程联动。
“苏州到重庆一千六百公里,没有舟车劳顿,也不需要当事人支付任何费用,就和远在重庆的仲裁机构及当事人面对面交流。所有参与的人都觉得非常方便,快捷。”华碧鉴定人吴某激动地说道。
与传统的司法鉴定模式相比,司法鉴定远程视频听证模式不但大大节约鉴定成本,提高鉴定效率,更能使各方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更加便捷地享受公平公正的鉴定服务。同时,对于疑难案件,还可以实现多名专家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共同参与,高效提升鉴定水平和鉴定质量。
远程视频出庭
新《民事诉讼法》出台后,当事人申请鉴定人出庭作证的案件数量明显增加,但实践中依然存在鉴定机构距离法院路途较远,出庭时间不好协调、诉讼成本较高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鉴定人的出庭率。为贯彻落实*高法院、司法部关于规范鉴定人出庭作证的规定要求,推进解决审判实践中鉴定人出庭率低、出庭费用高等问题,华碧司法鉴定所依托“智慧鉴定”平台,推出了鉴定人远程视频出庭作证系统,探索鉴定人出庭方式,破解鉴定人出庭困难,将有效提高鉴定人出庭率,提升司法效率,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
07月05日,华碧司法鉴定所与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配合,通过“智慧鉴定”视听传输和同步视频技术,圆满完成鉴定专家视频远程作证程序。
该案系一起密封圈产品质量纠纷。诉讼中,被告对鉴定意见提出异议,要求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但法院与鉴定机构之间路途遥远,如鉴定人到法院参加庭审,申请人需另行向每位鉴定人支付相应的交通费和误工费数千元,这无疑对尚未得到赔偿的原告又增加了诉累。为了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华碧司法鉴定所采取远程视频这一模式对鉴定人进行质询,以有效提高司法效率,减轻当事人负担,使鉴定人足不出户,在办公室就回答了法官和原被告双方的一系列提问。整个开庭时间持续了一个小时,鉴定人按照法院的审理流程对涉案的实验、引用标准等技术问题一一作出回复。这次尝试获得法院以及诉讼当事人的一致好评,这也是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鉴定人远程视频出庭,是当地法院家强“互联网+”司法创新和“智慧法院”建设的积极尝试。
案件进度查询:手机微信全搞定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人们的生活和工作习惯都发生着深刻变化。本着客户为中心、为客户提供更便捷服务的理念,华碧司法鉴定所借助互联网上线了“司法鉴定服务平台”微信服务号,并基于微信公众平台且集成开发的“查找鉴定机构”和“案件进度查询”两大功能APP,此举在业内尚属首创。
“查找鉴定机构”功能采集了全国4533家司法鉴定机构的数据信息,包括机构名称、司法鉴定许可证号、业务鉴定范围、联系方式等实用信息,方便法官和当事人进行定向查询与联系;“案件进度查询”则方便委托人了解司法鉴定所在鉴案件的实时进度情况。两大实用功能的创新推出,受到了客户好评。此外,这款微信服务平台还不定期更新司法鉴定案例及行业知识,对于当事人的各种咨询还配备有专人值守进行解答。
华碧司法鉴定所“智慧鉴定”平台实现了司法鉴定管理方式的重大革新,使鉴定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公开化,为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为助推司法鉴定公开、开展“阳光鉴定”作出了有益探索。